于琴分名字的含义
于琴分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于 琴 分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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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4年 | 11月 | 15日 | 15点 |
农历生日 | 甲辰年 | 十月 | 十五日 | 申时 |
生辰八字 | 甲辰 | 乙亥 | 癸未 | 庚申 |
五行属相 | 木土 | 木水 | 水土 | 金金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于】于这个字代表着充满希望和前进的态势,是一个富有正能量和美好寓意的字,可以用于起名。
【琴】琴乃雅乐之器,其音柔美怡人,代表着文化传承、品位高雅、情感寄托、快乐享受等美好寓意。
【分】分这个字寓意丰富,包括各个方面的正面意义,体现了拼搏奋进、积极向上、正直诚信、明辨是非、团结一致等美好品质,是一个非常好的起名字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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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 | 于 | 3 | 土 |
琴 | 琹 | 12 | 木 |
分 | 分 | 4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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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4】 | 【16】 | 【17】 | 【5】 | 【20】 |
【火】 | 【土】 | 【金】 | 【土】 | 【水】 |
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
于琴分 天格象素
(四象之数)四象之数,待于生发,万事慎重,不具营谋。 (凶)
于琴分 天格解析
诗曰:溯体凶变不具整,残废病难兼夭折,破家亡身招灾祸,苦苦之中有孝人。
凶变,身遭凶变的万事休止符。(凶)
基业:美貌、香艳、破家、灾危、劫财;损家业。
家庭:六亲缘薄、兄弟如同画饼,热心相助者少。应看开一些。
健康:衰弱,外伤,皮肤病,夭折病死,发狂病。
含义:属破坏的凶就数,不足不全的灭亡之数。进退不自由,独立乏能力。大多辛苦困难,或者与其他凶运配合而致发狂病死,夭折。或者放浪,破灭,逆难终成废人。但孝子、节妇、怪杰等,也有出自此数者。
于琴分 地格象素
(刚强) 权威刚强,突破万难,如能容忍,必获成功。 (半吉)
于琴分 地格解析
诗曰:突破万难权威高,刚性固执如英豪,须事谨慎守和平,可得大功福绵绵。
突破万难的刚柔兼备数。(半吉)
基业:天宫、将星、威武、艺术、文明。
家庭:女性若能教养女德,贤慧者可望园满。
健康:心身健康,可望长寿。
含义:权威刚强,有已无人,以至与人不和,如善于避开此短处,则为大吉。意志坚定,具突破万难的气节是其最大的优点。如过于无理任性,恐反成失败,如果立志勇往向前,必成功而建大业。若陷过刚而变固执,必招厄患,切要警戒。妇女有此数者易流于男性化,如果能涵养女德,存心温和,福禄自然随之。但先天条件弱的妇女,反要用此数为妥。
于琴分 人格象素
(厚重) 厚德载物,安富尊荣,财官双美,功成名就。 (大吉)
于琴分 人格解析
诗曰:贵人得助天乙扶,为人之上有财富,众望所归事业成,不可贪色保安宁。
兴家得助的贵数。(大吉)
基业:天官、贵命、家杰、进田、学士、豪侠、基产。
家庭:春日花开,可望家庭圆满,男子有贤妻,女子不宜早婚。
健康:花草逢春,贵弱于色情,戒慎者可望安康。
含义:反凶化吉象。成首领,占上风,雅量厚重,豪侠足智多谋,善于协调,集名望。能服从,为大事大业可成,富贵发达的好表示。
于琴分 外格象素
(五行之数)五行俱权,循环相生,圆通畅达,福祉无穷。 (大吉)
于琴分 外格解析
诗曰:福禄寿长阴阳和,心身健全是英豪,名利双收富荣达,乃是世上福德人。
种竹成林、福禄长寿的福禄集合数。(大吉)
基业:学者、祖业、文昌、福星、官星、财钱。
家庭:上下和睦,相互合作,可望圆满,子女多荫。
健康:福禄如海,寿比南山。可望健康。
含义:阴阳交感,和合,完璧之象,隐藏大成功运。精神敏锐,身体健全,福禄长寿,富贵繁荣,无所不至或为中兴之祖,或在他乡成家,或复兴绝家。即或不如此,也会博得功名荣誉,圆满无碍福祉祯祥无比。
于琴分 总格象素
得父母余德,或长辈的引进而成功发展,惟因具有消极倾向,易生心身过劳、病患。 (凶)
于琴分 总格解析
2、性格:为人虽诚实守信,但意志消极,缺乏果断力,做事较固执,容易遭受挫折,不是创业的人才,中年后有色情之灾。
3、意志:意志坚定,虽得不到天时地利但得人和,耐性不佳,做事有虎头蛇尾之现象。
4、事业:如有小成功应该满足,计划之事都在五里雾中,创业难成功,应避免精神及财务损失。
5、家庭:起初有圆满之象,中年后恐有姓名测试爱情危机,子女反感之灵意。
6、姓名测试爱情:男娶勤俭之妻,中年后恐有夫妻反目之嫌;女嫁温厚才干之夫,婚后大致圆满。
7、子女:子女较顽固,比较容易和父母顶嘴,长大后在社会上仍有所成就。
8、社交:外表老实,做事沉著不积极,是标准的好好先生,当心受骗而损财。
9、精神:表面好像无忧无虑,其实内心郁闷不安,精神总有不安之感。
10、财运:财运不佳,虽节俭也未必能解决因难,应尽量避免其他损失,或受牵累。
11、健康:大致健康,防泌尿系统之病。
12、老运:事事不能如意,劳碌不安,应注重精神修养。
读音:yú |
繁体:于 |
笔画:3 |
部首:二 |
于字是什么意思:于1、介词,后缀;2、超过,又,行为时间,如于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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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字详解:【唐韻】羽俱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雲俱切,?音迂。【爾雅·釋詁】于,曰也。 又往也。【書·大誥】民獻有十夫,予翼以于。【詩·小雅】王于出征。 又【儀禮·士冠禮】宜之于假。【註】于,猶爲也。宜之見爲大矣。又【聘禮】賄在聘于賄。【註】于讀曰爲。言當視賓之禮,而爲之財也。又【司馬相如·長門賦敘】因于解悲愁之辭。 又未定之辭。【公羊傳·僖二十八年】歸于者何。歸于者,罪未定也。 又行貌。【韓愈·上宰相書】于于焉而來矣。 又于于,自足貌。【莊子·應帝王】其臥徐徐,其覺于于。 又鐘兩口之閒曰于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鳧氏爲鐘,兩欒謂之銑,銑閒謂之于。 又【前漢·元后傳】衣絳緣諸于。【註】大掖衣也。 又【唐書·元德秀傳】明皇命三百里內刺史縣令,以聲樂集,德秀惟樂工十人,聮袂歌于蔿于。 又草名。【爾雅·釋草】茜,蔓于。【註】生水中。一名軒于。【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】菴閭軒于。 又木名。【爾雅·釋木】棧木,于木。【註】僵木也。江東呼木觡。 又淳于,縣名。今密州安丘縣,古淳于國。 又姓。周武王第二子邘叔之後,以國爲氏,後因去邑爲于。又淳于,宣于,鮮于,多于,?于,皆複姓。又三氏姓。勿忸于,阿伏于,見【魏書·官氏志】。 又助語辭。【詩·召南】于沼于沚。【朱傳】于,於也。【周易】【毛詩】於皆作于。于於古通用。 又【集韻】邕俱切,音紆。廣大貌。【禮·檀弓】邾婁考公之喪,徐君使容居來弔含。有司曰:諸侯之來辱敝邑者,易則易,于則于,易于雜者,未之有也。又【文王世子】仲尼曰:周公抗世子法于伯禽,所以善成王也。聞之曰:爲人臣者,殺其身有益於君,則爲之,况于其身以善其君乎。俱與迂通。 又【正韻】休居切,與吁通。歎辭。【詩·周南】于嗟麟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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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范仲淹的《岳阳楼记》:然则北通巫峡,南极潇湘,迁客骚人,多会于此,览物之情,得无异乎? 若夫霪雨霏霏,连月不开,阴风怒号,浊浪排空;日星隐曜,山岳潜形;商旅不行,樯倾楫摧;薄暮冥冥,虎啸猿啼 |
读音:qín |
繁体:琹 |
笔画:12 |
部首:王 |
琴字是什么意思:琴:亦称“七弦琴”;通称“古琴”人的文化修养是用琴、棋、书、画四方面的才能表现的,弹琴为四大才能之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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琴字详解:〔古文〕???珡?【唐韻】巨今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渠金切,?音靲。【說文】本作珡,禁也。象形。神農所作,洞越,練朱,五絃。周加二絃。【徐曰】君子所以自禁制也。【白虎通】琴以禁制淫邪,正人心也。【琴論】伏羲氏削桐爲琴,面圓法天,底方象地,龍池八寸通八風,鳳池四寸合四氣。琴長三尺六寸,象三百六十日。廣六寸,象六合。前廣後狹,象尊?也。上圓下方,法天地也。五絃象五行,大絃爲君,小絃爲臣,文武加二絃,以合君臣之恩。【三禮圖】琴第一絃爲宮,次商角羽徵,次少宮,次少商。琴有絃有徽,有首有尾,有脣有足,有腹有背,有腰有肩有越。脣名龍唇,足名鳳足,背名仙人,腰名美女。越長者龍池,短者鳳沼。臨岳琴首,絚絃者也。岳山琴尾高起,絚絃者也。城路,岳山下路也。鴈足支肩下,繫絃者也。軫支足下,轉扭調絃者也。【正字通】琴名奇雅者,如伏羲,嬰䃌貢梓。帝命下相柏皇爲琴,曰丹維,曰祖牀。帝俊琴曰電母。俊之子晏龍琴曰菌首,曰白民。伊陟琴曰國阿。周宣王琴曰嚮風,銘曰情有耳,伏寇在。是祝琴曰太古。楚玉子無虧撫琴爲洞庭木秋之歌琴曰靑翻。崔駰琴曰臥冰。戴逵琴曰黑鵠。逵之子仲若琴曰躍魴。兄勃琴曰應谷。柳文暢琴曰春風。此數名可與號鍾,露越,綠綺,焦尾同備藻繪也。 又地名。【公羊傳·定八年】甲起於琴如。【註】琴如,地名。 又【山海經】西南黑水之閒有廣都之野,冬夏播琴。【註】郭曰:播琴猶播殖,方俗言耳。 又姓。琴張,孔子弟子,字子開。見【左傳·昭二十年】。 又人名。【山海經】赤水之西有先民之國,有芒山,有桂山,有榣山。其上有人,號曰太子長琴。 又蟲名。【山海經】肅愼氏之國有蟲,獸首蛇身,名曰琴蟲。【註】郭曰:亦蛇類也。 又琴城,冢名。【水經注】楚人謂冢爲琴,六安縣都陂中有大冢。民曰公琴,世傳卽臯陶之冢。 又簷前鐵馬曰風琴。【王半山詩】風鐵相敲固可鳴,朔兵行夜響行營。如何淸世容高枕,翻作幽窻枕上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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琴字来源解释:出自两汉的《景星》:空桑琴瑟结信成,四兴递代八风生 |
读音:fēn |
繁体:分 |
笔画:4 |
部首:刀 |
分字是什么意思:分:区划而成的部分;辨别;甘愿、满意;意料、料想等含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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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字详解:【唐韻】府文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方文切,?音餴。【說文】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【易·繫辭】物以羣分。又【增韻】裂也,判也。又【廣韻】賦也,施也。【增韻】與也。又【玉篇】隔也。又【前漢·律歷志】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又半也。【公羊傳·莊二年】師喪分焉。【荀子·仲尼篇】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又徧也。【左傳·哀元年】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又與紛通。【荀子·儒效篇】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【淮南子·繆稱訓】禍之生也分分。【註】猶紛紛。又【周禮·天官】以待國之匪頒。【註】匪讀爲分。又【唐韻】扶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符問切,?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【禮·禮運】禮達而分定。又均也,分劑也。【禮·曲禮】分毋求多。又分位也。【漢諸葛亮出師表】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又【集韻】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【左傳·僖元年】救患分災。又【正韻】府吻切,音粉。【爾雅·釋器】律謂之分。【註】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又【韻補】叶膚容切,音丰。【曹植·七啓】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又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【班固·西都賦】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?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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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岑参的《寄左省杜拾遗》:联步趋丹陛,分曹限紫微 |